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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备案应由哪个单位办理

来源:www.yuyingmen.com 时间:2023-09-23 22:42 点击:261 编辑:admin

一、建设项目备案应由哪个单位办理

由建设单位办理。根据国务院发改委发文,地方制定相应的办法执行的。各个阶段有各个阶段的备案要求。需要办理时,到城建或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领取表格,一项项按要求提供资料即可。目前办事情的人只是跑腿而已。

二、企业办理土地证需要哪些资料

.协议出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

申请材料

1、胶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土地交接单;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

3、土地出让金、契税发票;

4、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5、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地籍调查表、界址调查表、登记卡;

6、用地勘测定界图、宗地图;

7、原土地使用证;

8、其他相关材料。

.招、拍、挂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

申请材料

1、胶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土地交接单;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

3、土地出让金、契税发票;

4、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5、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地籍调查表、界址调查表、登记卡;

6、用地勘测定界图、宗地图;

7、其他相关材料。

三、关于省外企业分支机构备案问题。我公司是建设安装工程海南分公司,1、想要参与投标需不需要备案?2、备

1:需要备案。但是大多数项目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和资料备案。因为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备案只是对公司证照,人员,社保等资料的要求,然后网上上传资料扫描件(或无),再审核,缴费。

3:你的所有资质都可以备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外省单位在本身施工,该项资质至少要2级。也就是说,你的三级资质无法备案,及时三级资质备案了,也无法投标,无法施工。

四、施工单位资质跨省备案施工如何办理手续

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备案须提供的材料

一、《进入日照市施工备案登记表》两份;

二、外来施工企业是指具有特级、壹级、贰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未在日照市注册法人营业执照的建筑业企业;

三、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

四、建筑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

五、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文件(原件);

七、企业注册地金融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

八、驻日照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

九、驻日照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

十、企业注册地市级(省外企业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证明;

十一、外省、自治区的建筑业企业还应持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核发的《山东省外埠企业进鲁施工备案通知书》复印件(提供原件);

十二、与备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合同;(一式三份)

十三、 在日照市办理的工商登记(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及税务登记的复印件(提供原件);

十四、企业注册地市级清欠办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一式三份)

十五、获得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OHSMS18000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提供原件);

十六、 申请备案时,备案的劳务人员须有资质。在总承包企业备案时同时提供劳务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

十七、 与备案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不拖欠民工工资保证书;(一式三份)

十八、与备案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自觉遵守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

十九、年承包过的代表性工程的名称、规模、地点以及证明材料。

注: 1 、计划生育合同、保证书、承诺书可在日照建设信息网上下载;

2 、二至十九项按次序装订成册

以上是山东日照市的要求,供你参考。

五、外地施工企业进入内蒙办理备案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注册手续须持以下材料:

1.甲方的申请报告(概述工程名称、性质、投资额、工程量、建设工期、施工企业名称、人员数量)及其上级基建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2.乙方的申请(概述本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目前在京任务完成情况、对甲方发包任务的准备工作、人员、机具能力)及乙方的属省级建设主管问门或(省驻京建管处)开据的进京施工介绍信。

3.属招、投标工程的,应持中标通知书;

4.该项工程的有效合同副本一份;

5.人员花名册四份(其中3份盖章后返回);

6.初次进京的外地企业应填写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登记表,并由甲方为其进京施工向北京市建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京施工。三、预收费用标准:

1.管理费:

(1)承(分)包工程按合同价款的6%、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8%;

(2)清包工程按24元/人年;

(3)向海外企业提供劳务的,按合同价款的

2.税款保证金:

(1)按合同价款的3.3%;(2)安装工程中,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税款保证金的计算基数应包括设备的价款。

3.建材发展补充基金:

(1)按合同价款的2%;

(2)从事安装工程作业的,其计算基数与税务局款保证金相同。

4.定额测定费;凡执行《北京市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概(预)算定额》的施工企业按下列标准缴纳:

(1)建筑、市政工程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

(2)安装工程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一点五;

(3)清包工程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

备注:

(1)税款保证金指建筑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地方费附加;

(2)以上税费均为预交款数,税费清算时,以工程结算造价确定,多退少补。四、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到外管处财税务局组办理税费清算和开据〈〈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

1.《预(结)算合同审查通知单》,审查的结算及其复印件,或甲、乙双方认可的结算单及其复印件。

2.开据发票:根据北京市税务局规定,外地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统一使用《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工程一次性结算的,凭财税组办理的,税费清算通知开据发票;多次结算的凭结算单和施工证开据发票。

备注:

(1)开据发票时,企业应带财务专用章(或发标专用章);

(2)办理注册时,凡转账结算的,应带三张转账支票,不足100元结算起点的,用现金结算;

(3)初次进京企业应带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固定工商业户外销商品(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五、办理注册手续的程序:

1.凡直接对建设单位包工包料、清包工程及为施工单位分包工程的,均到工程组办理有关手续;

2.外地企业应持上述规定携带的材料,到工程组办理外地进京施工企业承(分)包工程施工证;

3.持施工证到注册组进行复审,交税、费后,核发施工证。六、注意事项:

1.外地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办妥注册手续,领取施工证,逾期未办者视为违章进京;

2.注册期满后,一个月内为处理善后时间,该证继续有效,如需继续留京,应在此期间内办理延期手续(由甲方出具证明,说明延期原因,延至何年、月、日);

3.大包企业按承建工程的合同工期,采取一项工程一审批的办法,工程当年未完的,须办理结转手续;

4.工程审批原则是:按市建委对外地企业核定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揽工程;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造价超过100万元的工程项目,首先到外管处申请参加投标,待批准后,再到招标办办理投标事宜;

5.首次办理注册手续的外地企业,须持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是副本的,须经过年审),资质证书;〈〈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登记表〉〉中的企业名称,加盖的企业公章应与合同、营业执照等相一致;人员花名册中填写身份证或工作证号,加盖本企业公章;

6.未按规定注册而被处罚的企业,除立即清退的以外,对符合补办手续的,经同意后到我处有关部门补办,其手续及程序同上;

7.未尽事宜,由我处工程组、财税组进行解释。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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